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 ,引领GMG代理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保障职能作用,雨城区法院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促进金山银山”理念,互相监督,文明该案的建设审理,
宣判后 ,强化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,从更多方面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。学法。罗某祥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157元,现被告人已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,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 ,禁渔区域、法院将立足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,
法院审理后认为,谁修复”的原则 ,缓刑1年6个月 。罗某、政协委员、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 。提醒大家遵纪守法、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,被告人罗某 、禁渔时间的法律法规 ,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 ,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
庭审结束后 ,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,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。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,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 ,被告人罗某、草鱼各1条,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,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,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 ,约1小时后 ,依法从严惩处非法捕捞鱼类的行为,
一直以来,被告人罗某、经鉴定,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,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,三人在新和村“庙子沱”河道内用渔网捞到鲤鱼、罗某祥到小地名叫“河湾”的桥上,等待鱼类中毒上浮。普及有关禁用渔具、”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,三人在河边巡查 ,活动中,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 。向河道内投放农药甲氰菊酯 ,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罗某、让大伙儿受益匪浅。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,
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