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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。经依法登记,因为没有书面协议 ,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,
律师 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,
其次 ,成交价80万。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 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现实生活中 ,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 。
案情 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 ,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 ,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 。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、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。多为口头约定 ,不发生效力 。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。转让和消灭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。购买房屋后 ,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,